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农副产品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南平市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7020701100324001的

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闽发改备[2024]H010438号文批准建设农副产品,项目业主为

南平临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农副产品,出资比例为

100%农副产品,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农副产品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一期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农副产品,包括农副产品标准仓3.36万平方米,中转仓1.44万平方米;硬化厂内道路约3公里、配套管网约3公里;本项目最大跨度45.6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0000万元农副产品。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要根据业主要求分批次实施,本项目范围实施内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农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网验收设计、消防设计等及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

2.6.2.内容: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要根据业主要求分批次实施,本项目范围实施内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农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网验收设计、消防设计等及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室外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农副产品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开工农副产品,工程建设周期

46个月农副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农副产品。(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执行)。;

3.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农副产品,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农副产品,《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农副产品。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农副产品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农副产品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农副产品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农副产品,请于

2025-07-30至

2025-08-0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农副产品,每天上午

08时

00分至

12时

00分农副产品,下午

12时

00分至

24时

00分(北京时间农副产品,下同),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农副产品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农副产品。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农副产品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农副产品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电子担保保函)、②现金形式、③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三种形式之一农副产品,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农副产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农副产品,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5-08-21 08:30农副产品,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农副产品。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农副产品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农副产品,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农副产品,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农副产品,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农副产品,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农副产品。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暂按10000万元农副产品,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设计费为152.400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农副产品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农副产品,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农副产品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农副产品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交易网(

ggzy.np.gov.cn/yp/) 上发布农副产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新城站前大道1号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615183传真: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13977传真:

联系人:

刘芝芬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帐户名称:

南平市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

1406041609010080952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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